外地車輛在東莞市大嶺山鎮(zhèn)申請機動車報廢的流程:
1、對車輛不在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yè)交售報廢機動車。
2、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yè)應當確認機動車,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3、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以及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提交報廢地車輛管理所。屬于報廢校車、大型客車、重型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的,還應當提交車輛解體的照片或者電子資料。
4、報廢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并通過計算機登記管理系統將機動車報廢信息傳遞給登記地車輛管理所。
5、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接到機動車報廢信息之日起一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6、報廢地車輛管理所業(yè)務歸檔后,生成注銷證明電子版,交換至互聯網平臺,交管12123消息告知車主用戶。
7、車輛所有人可以通過“交管12123”APP,點擊電子證件憑證,下載機動車注銷證明電子版。